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关心学生成长,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广外大教〔2006〕3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办法》(〔2012〕26号),学校决定组织2013年度优秀教学奖暨翼群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评选
(一)评选对象
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尊重学生。
2. 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 每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均不低于学院平均分(学生评教分数以2012-2013学年下学期、2013-2014学年上学期本科教学测评结果为准), 且该年度平均分在本单位制定的遴选排序标准的前30%以内。
4. 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按2013年度在编专任教师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翼群教学奖从一、二等奖候选人中产生)(见附件5)。
二、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
(一)评选对象
近两年在本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为当年度优秀教学奖一、二等奖候选人。已获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本科教学单位(英文学院、经贸学院、商英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西语学院、东语学院、中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思科信息学院、政管学院、思政学院、翻译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各1人。
(三)评选条件
2012-2013学年下学期、2013-2014学年上学期本科教学测评结果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所有专任教师排名的前30%。担任学校、学院(部门)领导职务的获奖者不超过获奖总数的10%。其他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各单位根据学校评选办法和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组成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班子及至少2名普通教师代表组成),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
1.确定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2.各单位从当年度优秀教学奖一、二等奖候选人中确定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预备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3.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进行差额投票,产生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正式候选人。 “全体教师大会”的组成应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教学岗位(不含科研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教师
(二)6月17日前,各单位将①优秀教学奖申报表(附件3);②2013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附件4);③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申报表(附件6);④完整的(40分钟)堂课教案(只限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候选人填写,外语类课程,请附中文说明);⑤各单位评选实施细则等报教务处教研评估科,以上材料均须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
(三)6月底—7月初,教务处对(一、二、三等奖)候选人的条件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提出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获选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核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真正评选出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
工作联系人:邓丽君 电话:39328530(南校区行政楼226房)或36204220(北校区办公楼125房)。
附件: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办法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
5. 2013年度各教学单位优秀教学奖获奖名额分配表
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申报表
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指标体系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