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配额
结合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本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试点学院等。其中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组织申报工作将另行通知。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不在本次项目推荐范围之内。
学校申报项目总数额为33项,每个项目的推荐名额将根据学院推荐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分配。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总结本单位的本科教学建设成果,仔细查看各个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内涵,做好项目建设规划,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各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如教育厅有新的要求将及时通知到各学院。
三、时间安排
1.4月8日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的RAR压缩文档)发送到教务处邓丽君的办公邮箱,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教务处。申报材料包括“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和各个项目的申报书(见附件4-14)。因本次申报时间紧,请务必按时报送材料。
2.4月9日-1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定推荐项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3.4月30日前,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教育厅。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教研评估科:袁琦、邓丽君,北校区行政楼125(电话:36204220),南校区行政楼226(39328530)。
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质量工程”建设成果验收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学校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同时,项目建设成效将作为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内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申报规划和宣传动员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水平。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9号)
2. 各项目申报指南
3. 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
4.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5. 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表
6.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申报书
7.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任务书
8. 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任务书
9. 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申报书
10. 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11. 精品教材申报书
12.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申报书
13. 试点学院申报书
教务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