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暂行规定》(广外教〔2008〕69号)要求,本学期将展开2013-2014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3-2014学年度各教学单位正式聘任的本科生导师。
(2)工作积极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学校和学院的导师工作要求。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指导学生工作效果明显,受到学生欢迎。
二、评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导师的评价考核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实施办法的相关考核要求,并全面听取学生的意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遴选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本科生导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3日——6月17日,各单位宣传发动所有导师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各单位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导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至少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对候选人名单作出适当调整。
2. 6月2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和 “2013-2014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并发送电子版。
3.教务处进行复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结束后,发文公布结果,对获奖导师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金与荣誉证书。
四、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名额按各单位2013—2014学年度所聘任导师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具体名额如下:
各单位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名额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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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学院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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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4
|
经贸学院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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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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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英学院
|
6
|
信息学院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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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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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
|
3
|
财经学院
|
5
|
翻译学院
|
1
|
西语学院
|
4
|
新闻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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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语学院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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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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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学院
|
2
|
|
|
工作联系人:教研与评估科 邓丽君
电话:39328530(南校区226)或36204220(北校区125)。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
3.2013—2014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暂行规定》(广外教〔2008〕69号)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