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综 述
为鼓励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来我校留学,加强我校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手册。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不仅是中国政府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接收院校,也享有广东省地方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和广外大设立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奖学金的类别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项目
1. 中国政府国别双边项目:用于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MBA除外)、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
2. 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地方政府自主招生项目:用于招收非语言类专业的硕士项目(MBA除外)。;
3. 中国政府中东欧学生专项奖学金:用于招收与我校有合作交流项目的中东欧16国高校在校生,该16国院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该16国包括: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保加利亚、波黑、波兰、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4. 中国政府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项目:招收对象为与我校已签署正式校际交流项目的美国高校在校生,美方高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
5.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用于奖励我校优秀的自费来华本科留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
1. 孔院一学年研修生奖学金:招收入读我校的汉语言进修生。
2. 孔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招收入读我校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硕士生,学制两年。
3. 孔院夏令营团资助项目:资助由我校三家海外孔子学院组团来我校参加为期2-3周夏令营团的学员。
三.广东省政府奖学金项目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读的优秀自费来华本科留学生(新生、毕业班学生除外)。
四. 广外大奖学金项目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学历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吸引和奖励入读我校的本科、硕士及博士层次各专业的优秀来华留学生。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学历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读的优秀本科、硕士及博士层次各专业的留学生。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汉语进修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吸引和奖励入读我校的汉语言进修生。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读的汉语言进修生。
第二部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资格院校,每年接收来自世界各地的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优秀来华留学生在我校攻读学位课程和语言进修课程。目前我校承担的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包括:中国政府国别双边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地方政府自主招生项目、中国政府中东欧学生专项奖学金项目、中国政府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项目以及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奖励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一.中国政府国别双边项目:
招生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MBA除外)、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
学习专业:我校所有的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及汉语言进修项目
学习期限:1个学期及以上
招生名额:名额不限,由基金委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确定人数
申请程序:每年1月至4月申请者向派遣机构(派遣机构一般为中国驻学生所在国使领馆,也有一些国外授权的派遣机构)提交申请——获得奖学金资助证明——向中国高校申请预录取通知书(部分派遣机构不需要此预录取通知书)——高校决定是否给预录取通知书——获得预录取通知书后再次向派遣机构提交完整的奖学金申请材料(同时包含网上报名工作)——派遣机构将本单位遴选候选人材料寄送中国政府留学基金委——基金委审核材料后转寄高校——高校审核学生材料决定是否录取——高校为拟录取候选人制作JW201表和录取通知书并寄回基金委——基金委将JW201表和录取通知书寄回派遣机构——派遣机构通知学生录取结果并寄送录取材料。
奖学金的内容和标准:
一、全额奖学金
(1)每月发放生活费:大学本科、语言培训1400元; 硕士、普通进修1700元;博士、高级进修2000元;
(2)来华学习期不满一年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000元;学习期满一年的1500元;
(3)免交学费、注册费和基本教材费;
(4)免住宿费。床上用品、水电费自理;
(5)免交保险费
二、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如不发放生活费、不免住宿费,只免交学费等等。
备注:学生如需咨询,建议直接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或阅读《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指南》。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地方政府自主招生项目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学习专业:我校非语言类专业的硕士项目(MBA除外)
学习期限:攻读硕士学位所需的学时,一般2-3年
招生名额:名额不限,根据每年基金委下达的计划而定
申请程序:申请者于每年4月15日前直接向中国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网上数据库)——学校审核学生材料决定是否录取——学校于5月15日左右把本校的奖学金候选人材料以及JW201表、录取通知书寄给基金委——基金委审核确认后在JW201表盖章并把录取材料寄回学校——学校把JW201表和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学生。
奖学金的内容和标准:
1)每月发放生活费:大学本科、语言培训1400元; 硕士、普通进修1700元;
博士、高级进修2000元;
(2)学习期满一年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500元;
(3)免交学费、注册费和基本教材费;
(4)免住宿费。床上用品、水电费自理;
(5)免交保险费
备注:申请之日起的前一年不得在中国境内学习。
三.中国政府中东欧学生专项奖学金项目
招生对象:与我校有合作交流项目的中东欧16国高校在校生,该16国院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该16国包括:阿尔巴尼亚、爱沙尼亚、保加利亚、波黑、波兰、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其顿、塞尔维亚、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匈牙利。
来华学习专业:(1)汉语言进修班(2)国际商务(全英教学)本科专业
学习期限:一个学期或1年,插班选课
招生名额:每年5-10人
奖学金的内容和标准:免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书本费、保险费等学生自付。
项目期限:2013年—2018年
申请程序:我校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交流协议复印件——于当年4月30日前报中国教育部来华司,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并邮寄——项目合作院校学生向所在大学国际处申请——报我校留学生院——我校留学生院安排录取工作
四.中国政府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项目
招生对象:为与我校已签署正式校际交流项目的美国高校在校生,美方高校承认其在华所获学分。
来华学习专业:(1)汉语言进修班(2)国际商务(全英教学)本科专业
学习期限:一个学期或1年,插班选课
招生名额:根据各高校合作协议确定的人数
申请程序:我校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交流协议复印件——于当年4月30日前报中国教育部来华司,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并邮寄——项目合作院校学生向所在大学国际处申请——报我校留学生院——我校留学生院安排录取工作。
奖学金标准:免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包括水电费、书本费、保险费等学生自付。
项目期限:2013年—2018年
五.中国政府优秀自费来华奖励项目
奖励对象:我校优秀的自费来华本科留学生,毕业班学生除外。
获奖名额:每年以基金委下达的人数为准,一般不少于5人
获奖条件:
(1)在校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学兼优;
(3)2013/2014年度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及其他项目奖学金;
(4)有经济困难者可优先考虑。
奖学金标准:每人18000元人民币(以每年的通知为准)。
申请程序:
(1) 在大学网站以及留学生教育学院网站、微信平台、一楼大厅发布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信息。
(2)申请者登陆http://iie.gdufs.edu.cn/index.htm“奖学金”一栏,下载《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完整填写相关内容。
(3)提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业成绩表》并加所在学院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北校区
七教留学生教育学院102办公室黄老师处。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评审并推荐候选人名单。
(5)通知候选人登录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在线填写电子信息并打印成纸质版。
(6)公示5—10天;
(7)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定。
(8)公布获得奖学金者名单。
(9)发放奖金。
第三部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
为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学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孔子学院奖学金的接收院校,目前拥有三家海外孔子学院,包括: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孔子学院、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和日本札幌大学孔子学院。目前承担的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包括: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项目、一学年汉语研修项目和2-3周汉语夏令营研修团项目。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和一学年汉语研修项目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颁发对象
(1)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优秀学员;
(2)海外本土汉语教师;
(3)“汉语桥”中文比赛优胜者;
(4)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
(5)HSK成绩优秀者;
(6)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至35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的申请条件
(1)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
(2)HSK成绩不低于五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中级50分‘
(3)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年汉语教学工作(有具体任教意向者须提供拟任教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一学年汉语研修生的申请条件
HSK成绩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
四、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每月发放生活费 1700元。资助时间为两年;
一学年汉语研修生:每月发放生活费1400元;
(2)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500元;
(3)免交学费、注册费和基本教材费;
(4)免住宿费。床上用品、水电费自理;
(5)免交保险费。
五、申请程序
申请者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并提交《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汉办委托海外推荐机构(包括:海外孔子学院、驻外使领馆文化处、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料,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接收院校网上审核申请者资格,于5月底前向汉办提交预录取名单——汉办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汉办公示获奖者名单并通知接收院校和推荐机构——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接收院校于7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JW202表和报到须知等资料寄给申请者本人。
备注:申请者可通过个人帐户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随时查询申请进程及录取结果
六、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如下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1、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在线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HSK和HSKK成绩;
4、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毕业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委托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6、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7、“汉语桥”比赛获奖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主办单位的推荐信;
8、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需提供推荐信及承诺书: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和毕业后至少5年汉语教学工作的承诺书。如未建孔子学院国家有关高校推荐的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七、入学及年度评审
1、奖学金获得者须按接收院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法按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原则上不予保留。
2、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生须参加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的奖学金。
八、夏令营团项目
2-3周夏令营团项目由孔子学院总部资助。由我校三家孔子学院提出方案,与我校留学生教育学院商议后报孔子学院总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三家孔子学院在海外招生组团。具体申请程序和申请条件请咨询我校的三家海外孔子学院。
第四部分: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一、种类和标准
(一)在读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已在粤接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
(二)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申请来粤接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并报到入学成绩优异的外国学生,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获得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入读后下一年的奖学金按在读留学生奖学金办法申请,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批准。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二)在读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在广东省内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申请人已在就读高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3.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学习表现获得师生的一致认可,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年度必修课课程成绩为良好以上。
4. 奖学金评选当年度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三)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拟就读大学的专业设置,并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订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2.申请来粤接受本科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获得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当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毕业学校确认的成绩单。
3.申请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具有学士以上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当提供学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所毕业大学确认的成绩单。
4.申请来粤接受博士研究生阶段教育,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当提供硕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所毕业大学确认的成绩单。
第五部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奖学金
一、优秀学历留学生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说明:此奖学金用来奖励入读我校的本科、硕士及博士层次各专业的优秀来华留学生新生(国家奖学金项目除外),主要包括报读学历专业的广东地区国际学校推荐的留学生、大学合作交流院校和海外孔子学院推荐的留学生、本校及外校的进修生。
优秀学历留学生新生奖学金标准:
全奖:免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学费;
半奖:免入学后第一学年学费的50%
申请条件:
(1) 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
(2) 在原就读学校综合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3) HSK成绩及TOFEL成绩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要求;
(4) 有其他突出表现;
(5) 未获得中国政府及其他各类奖学金。
如何申请:
(1) 符合申请条件者于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将奖学金申请材料和全套报名资料寄送至留学生教育学院办公室;
(2) 奖学金申请表可以从留学生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中学校长或原所在学校认可老师/导师的推荐信;
(3) 学校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于当年8月底确定并公布奖学金的名单。
二、优秀学历留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说明:此奖学金用来奖励我校在读的优秀本科、硕士及博士层次各专业的留学生(国家奖学金项目除外)。
奖学金标准:
全奖:免下一学年的学费;
半奖:免下一学年学费的50%。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修完上一学年的规定学分,平均成绩达到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综合成绩在所有学历生中排名前30%;
(3) 出勤率不低于90%;
(4) 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5) 有其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6) 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最后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审。
如何申请: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读留学生于每年的7月1日至8月1日,向留学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该项奖学金的权利;
(2) 奖学金申请表可以从留学生院网站下载,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专业老师或辅导员的综合评价、上一学年的成绩单;
(3) 学校根据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估,于当年8月底确定并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名单。
三、 优秀汉语进修生新生奖学金
奖学金说明:此奖学金用于奖励入读我校的优秀汉语进修生新生(国家奖学金项目除外),主要包括大学合作交流院校和海外孔子学院推荐的合作项目生及有突出表现的留学生。
奖学金标准:
全奖:免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学费
半奖:免入学后第一学期学费的50%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在原就读学校或我校综合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3) 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
(4) 有其他突出表现;
(5) 为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如何申请:
(1) 符合申请条件者于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将奖学金申请材料和全套报名资料寄送到留学生院办公室;
(2) 奖学金申请表可以从留学生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包括: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学校的推荐信。
(3) 学校将根据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估,于当年8月底确定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
四、 优秀汉语进修生奖学金
奖学金说明:此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读的品学兼优的汉语进修生(国家奖学金项目除外)。
奖学金标准:
全奖:免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学费
半奖:免入学后第一学期学费的50%
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习期限在一年以上,下一学期继续在我校学习;
(3) 修完上一学期的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在所在班级排名前30%;
(4) 出勤率不低于90%;
(5) 未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6) 有其他突出表现。
如何申请: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在读留学生于每年的7月1日至8月15日向留学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奖学金的权利;
(2) 奖学金申请表可以从留学生院网站下载,包括:奖学金申请表和班主任的综合评价、上一学期的成绩单;
(3)学校根据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价,于当年8月底确定并公布获得奖学金的名单。
五、 奖学金的名额和数额
1. 获得全额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及HSK、托福等相关成绩优异,综合评估优秀;获半额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及HSK、托福等相关成绩优良,综合评估良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我校友正式合作交流关系的学生。
2. 每年奖学金获得者的名额和奖学金数额根据大学的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和收费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