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6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2015-11-12     (点击: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6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我校決定2016年繼續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招收香港學生

   招生對象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

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的有關規定執行      

招生專業及計畫

2016年我校計免試招收香港學生30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進行適當調整)。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

招生專業方向

所在學院

招生計畫

招生科類

英語

英語語言文化學院

5

文理兼招

經濟學類

經濟貿易學院

6

文理兼招

金融學類

金融學院

3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類商學院

商學院

7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類會計學院

會計學院

4

文理兼招

日語

東方語言文化學院

3

文理兼招

新聞傳播學類

新聞與傳播學院

2

文理兼招

1錄取時學校將視各專業的生源情況對招生計進行適當調整

2大類招生的新生入學一到二年後做出專業或專業方向的選擇和確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期間有轉專業的機會轉出或轉入學生人數初期控制在本年級本專業學生總數的10%

報名

1.  考生須于201631-20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

2.  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2016310-31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

3.校長推計畫表格及相關檔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31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的規定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須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須達到第2級及以上

校長推薦計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3232”

對達到以上條件的考生將以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同時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結合考生志願擇優錄取

錄取結果以收到我校寄發的錄取通知書為准

入學及體檢

考生須按我校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規定的時間及要求來校報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的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

其他

1.  學費及住宿費

學生入學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人民幣4560/·學年外語理工類專業人民幣5160/·學年

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費人民幣1500/·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廣東省物價局批文為准

2.  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及我校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寒暑假期間可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3.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4.  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文件執行

5.  本簡章適用於2016年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工作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全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學校地址

北校區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

南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小谷圍島廣州大學城外環東路178

聯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大道北2     郵政編碼510420      

聯絡電話02036204310招生辦

   02036207054招生辦      

學校網址http://www.gdufs.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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